"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由广东省科技厅、福建省科技厅、江西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委员会"泛珠三角"区域科技管理部门组成。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原则、目标、任务

合作原则: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应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广东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当好排头兵的指示精神为指引,张德江书记去年提出的 "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的战略构想为蓝图,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自愿参加、市场指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总原则的指导下,依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互利互惠、合作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

近期目标、任务:
通过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学家的合作研究,优势互补,以合作激活存量,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科技整体水平,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发展,组成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为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中长期目标、任务:
通过"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全面的支撑,尤其是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通信、医药、农业、区域可持续发展以及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优秀科技成果?"泛珠三角"区域得到的推广和转化,使广东甚至"泛珠三角"区域成为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基地。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九省区科技行政部门轮流主持。联席会议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技厅,负责休会期间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联络,各省区各派出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联系。
(二) 联合开展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制订涵盖整个区域的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科技攻关、人才交流、产业集群等方面形成协调共赢的共同体。研?"泛珠三角"地区与东盟的科技合作计划及推进措施。
(三) 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协作论坛。选择区域创新中的热点为主题,举办"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协作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界精英和政府官员共同研究发展的大计。
(四) 实行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联合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信息网络和交易网络,形成网上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交易;联合举办科技博览会、交易会、项目推介会,加快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五) 组成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围绕"泛珠三角"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引导区域内大中企业实行强强联合;相互认可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商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相互享受本地同等的优惠政策。
(六) 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泛珠三角"的特色资源和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在科技项目招标中,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具有招标资格。
(七)合作培养科技人才。互派中青年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各方所属区域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联合开展科技合作、考察;合作实施人才培训、培养计划。
(八) 加强九省、区与香港、澳门的合作。积极主动推进香港、澳门与九省、区联合设立科技合作研究机制,支持"泛珠三角"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定期举办香港、澳门与九省、区的企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对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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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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